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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参与港股通新细则:老产品须1个月内改合同

[2017-06-23 10:07:47] 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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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络配图  上周三(6月14日),中国基金报独家报道了监管层下发《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规范公募基金参与港股的消息(详文请戳)。时隔一周,围绕该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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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规定是通知的重头戏,主要规范存量基金产品。对于投研人员在6个月内满足要求可能是对存量沪港深基金有些影响的地方,此前不少沪港深基金的投研人员没有或者较少香港市场投资经验,未来可能会出现这类基金更换基金经理,或者基金公司紧急招聘的情况。

  三、已募集未成立的沪港深交易也需符合规定

  对于已经开始进行募集且尚未成立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待基金成立后,该证监局要求辖区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已成立运作基金产品的监管要求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这个通知是针对三类情况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也意味着,只要是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新老基金都要满足《指引》规定。这或许会对市场有些影响,记者用WIND数据计算目前沪港深基金一季度末规模超过700亿元。而此前很多沪港深基金持有港股的比例面临调整,再加上陆续成立的沪港深新基金规模在百亿之上,可能会有数百亿级资金在未来布局港股。

  温故知新:上周发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

  一、材料要求

  基金管理人申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除提交常规公募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说明材料:

  1、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授权管理制度;

  2、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投资决策流程;

  3、基金经理及相关投研人员是否具备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