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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挪用易到13亿元?公司资金不是私房钱

[2017-04-20 10:07: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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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17日,针对易到资金出现问题等诸多传闻,易到创始人周航称,易到当前确实存在资金问题,其最直接原因是乐视对易到的资金挪用达13亿元。他呼吁实际控制人乐视和贾跃亭优先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妥善处理好易到的问题。4月

乐视挪用易到13亿元?公司资金不是私房钱

  4月17日,针对易到资金出现问题等诸多传闻,易到创始人周航称,易到当前确实存在资金问题,其最直接原因是乐视对易到的资金挪用达13亿元。他呼吁实际控制人乐视和贾跃亭优先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妥善处理好易到的问题。4月17日晚间,乐视控股联合易到发布声明予以否认,并表示周航涉嫌诽谤。此前,乐视控股官方微博用“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予以回应。

  事件的核心是13亿元“联合贷款”资金,究竟是合理调用或是非法挪用,双方各执一词。根据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则,会对每一笔贷款的用途都有明确的“专款专用”约定,由于双方的声明并未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挪用”或是更为严重的“非法转贷”违法行为还不得而知。撇开“口水战”及复杂法律问题,乐视的公司治理机制、贾跃亭的“蒙眼狂奔”等诸多问题一直被外界所诟病,亦是乐视今日困局的重要根源,这更值得关注。

  其实,类似乐视的公司治理问题在我国各类公司中并不鲜见,具有较强的共性价值,即广泛存在着的“公司即我家”的“家”公司现象。控股股东“一家独大”、财务制度边界模糊、母公司掏空上市公司等乱象,也亟待求解。

  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有一句台词“那不就是朕即天下吗?”引起观众的共鸣,揭示了官场“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与此对应的是,在我国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一种“公司即我家”的“家”公司现象。例如,公司的钱款等同个人的“私房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母公司掏空上市子公司的事例亦俯拾皆是。从法律上来讲,公司作为法人是独立于股东的,即便是民营公司,其资金不能等同于老板个人的资金,必须以分红、出售股份等法定方式才能变现,否则就是非法占用或挪用,严重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回应时使用了“调动”一词。贾跃亭此前表示,非上市公司板块之间的资金调动是很正常的现象,乐视都会在合规方式下操作,资金调动前提是不影响板块自身的业务。这种“资金调动是很正常的现象”思维,就是一种典型的“家”公司意识在作祟。且不说非上市公司板块之间可能涉及多家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彼此之间的资金、业务来往必须保持应有的“独立”,即便在同一法人公司内部,贷款资金也必须“专款专用”。乐视帝国的融资史让人眼花缭乱,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