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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决战混改:员工持股试点将启

[2016-08-19 11:25: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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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资委8月18日召开通气会,宣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于今年年内启动,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表示,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

国企决战混改:员工持股试点将启

  白英姿表示,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有四条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要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三是要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四是要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 “以岗定股,动态调整”这一原则是首次提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以岗定股”是指持股员工的资格范围和持股比例根据任职岗位来确定,员工持股既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

  “动态调整”则是强调持股员工应做到进退有序,离开企业的人员因不再是该企业员工而不再持有股权,新进人才可以获得股权,岗位调整时所持股份随之调整,真正实现让符合条件的员工持有股权,持续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股权固化,影响激励效果。

  记者注意到,以往的职工持股侧重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某个方面的问题,而此次发布的《试点意见》有了鲜明的变化。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员工持股这一制度安排,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有效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另外,《试点意见》就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涉及的试点企业条件、持股员工范围、出资入股方式、入股价格、股权结构、持股比例、股权流转等关键事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