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追问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是否尽责
在投诉人接连不断的投诉及风险提示下,汉鼎宇佑罔顾风险,中介机构尽调失职,共同持续推进上海沃势收购案,这也让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尽责度产生疑问。
6月15日的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在尽调过程中对投诉人举报事宜所涉事项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沃势股东的涉诉情况,以及上海沃势的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完整性、经营独立性和关联交易合规性等,并督促参与尽调的中介机构说明尽调核查的范围、手段和结论。
回过头来看,上海沃势“存疑”的财务数据、“夸口”的高盈利承诺,使得净资产仅1718万元的上海沃势可作价6亿元,而汉鼎宇佑只差“临门一脚”即将掏出真金白银来收购。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上海沃势2015年期末净资产约为2586万元,当年收入7728万元,净利润760万元;2016年期末,其净资产1718万元,当年营业收入9556万元,净利3932万元。
投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发起的诉讼中及向公安机关报案时指称:“2015年底,何钿、许波为了达到(上海沃势)能被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故意操纵使上海乐堂收入大幅下降,而上海沃势却收入大增,并将部分上海沃势的成本支出计入上海乐堂,将上海乐堂盈利项目转移至上海沃势。比如,2015年12月,上海沃势的市场推广费用计入上海乐堂支出,以此确保上海沃势2015年业绩。又如,上海乐堂盈利项目———Cos大乱斗被转移至上海沃势。”
上述情况正由潮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这些费用收支操纵与业绩作假其实是非常明显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中介机构一点查不出来。”投诉人无奈表示。
汉鼎宇佑此前披露称,何钿、许波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上海沃势2017年至2019年度的净利(扣非前后孰低值)分别应达6000万元、7500万元、9375万元。
正是基于这些“好看”的数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认定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上海沃势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亿元。相比审计后合并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1718.70万元,增值率达30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