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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间全国发生
租车诈骗3000余起
“租车人、客户中介、操作方涉嫌的是诈骗罪,不存在所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就只是经济纠纷的说法,那是用来忽悠租车人的。”张警官说。他同时也提到,近年来这类案件在犯罪形态上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们走访了全国各地数十家租车公司,发现从2014年初起,案件由之前单人单案、多案发展到团伙专业化犯罪;由简单的抵押销赃发展到实施诈骗分工明确,骗、销一条龙犯罪;犯罪区域也从熟地犯罪,发展为全国跨区域联网化犯罪。”
又因为除操作方外,其余角色之间都不进行跨层交流,就给公安的侦办增加了很大难度,张警官提供了一组数据——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初至2016年初的两年里,全国各租车公司累计发生租车诈骗3000余起,被骗走车辆2000余辆,直接导致各租车公司累计损失金额达4亿余元。另外大规模的被骗车辆存在套牌、保险不全等情况,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