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人只是执行者,背后诈骗团伙分工明确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段塘派出所,办案民警张警官接受了采访,他确认,这个案子已经侦查一年多了,骗取朗逸车的这个团伙,已被查实10起类似汽车诈骗案,目前团伙内的20多人也已落网。
在蹇先生报案后,去年7月20日,陈某被列为网上逃犯,7月24日,民警在其躲避的山东老家抓获了陈某。
通过枪手陈某,张警官发现了更多内幕:
这类租车诈骗团伙人员可分为6种角色,租车人(枪手)、客户中介、操作方、收赃中介、收赃贩子、黑车终端,其中,操作方在诈骗行为中起主导作用,而收赃中介和收赃贩子,则在掩饰、隐瞒所得行为中是主谋。
跟他们相比,陈某作为租车人,只是执行者。他交代,自己通过陌陌联系上从事租车诈骗的客户中介,后经指派,到宁波、东营、淄博等地,在各地的操作方具体组织下,分别从三地的租车公司骗走轿车2辆、1辆、1辆,涉案金额有50余万元。
而客户中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他们通过陌陌等在一些主题聊天群里发布招募租车人的广告,还要求租车人陈某提供生活近照、驾驶证和身份证照片。
操作方对应聘的租车人的背景会进行审核,要求符合租车公司的条件,并排除公安人员,随后指派租车人前往几个指定的城市租车。租车时的押金和租金也由操作方提供,而租车人则必须出面,且以实名租车。
到手后,车辆被开往山东滨州、河北唐山等地进行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