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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募新规实施"满周"有基金公司直接注销

[2017-06-12 10:14:57] 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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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络配图  近日,监管层发布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规定,对于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是否延期募集。延期募集的,应当及时提出延期募集备案申请;不再延期募集的,应当作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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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监管层发布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规定,对于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是否延期募集。延期募集的,应当及时提出延期募集备案申请;不再延期募集的,应当作出相关专项承诺,后续不再启动超期未募集产品的发行。多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基金超期未募本是不得已之事,当下市场行情欠佳,对于基金延长募集信心不足,因此手中的超期未募基金多数选择直接注销。

  注销超期未募基金批文

  随着监管层的政策调整,持续数月的基金“去壳运动”终于接近尾声。近日,《通报》进一步完善对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的监管安排:对于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是否延期募集。同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于6月5日前提交产品处理方案说明及相关材料。今后,基金管理人出现《通报》规定情形的基金产品达到2只及以上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至相关情形消除前,上报的所有基金产品均适用6个月的注册审查期限。

  那么究竟选择注销还是延期募集?在对超期未募基金的最后抉择上,多数基金公司人士持谨慎态度。“大多数基金公司会选择注销超期未募基金。”上海某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判断,延期募集须向监管层说明基金公司打算何月发行,目前市场行情欠佳,基金难发,为了避免再踩红线,不如先注销,待市场好转再上报新基金。

  “公司将超期未募的基金全部注销”,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也对记者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超期未募已说明该基金推向市场非常困难,延期募集也难改发行困局,注销超期未募基金是更现实的选择。在被注销基金的产品类型上,多位基金公司人士透露,此前委外定制的纯债基金、打新基金以及受政策影响的定增基金,多被归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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