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正文

公募历史第一遭:已开始募集的基金竟然退款了

[2017-05-03 10:12:17] 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网络配图  见过举全公司之力凑足200户“红线”发行的,也见过募不够2亿元资金而延长募集期的,但这一次,公募基金史上头一次出现了基金开始募集又退款的情况——开始募集的基金竟又公告“因未

募集,基金,退款
网络配图

  见过举全公司之力凑足200户“红线”发行的,也见过募不够2亿元资金而延长募集期的,但这一次,公募基金史上头一次出现了基金开始募集又退款的情况——开始募集的基金竟又公告“因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合同暂不生效”,这可以说是闻所未闻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事情还得从4月29日的一则公告说起。4月29日,嘉合基金发了一则公告,原话是这样的: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4187;C类基金份额004188,以下简称“本基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44号文注册,已于2017年3月20日开始募集,并于2017年4月19日结束募集。现因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合同暂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于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又去查阅了嘉合睿金的基金合同,发现这则基金备案是关于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具体细则是——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