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引》实施后,分级基金权限开通与未开通之前有什么变化?
《指引》施行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投资者已持有分级基金子份额,但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相关交易,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5、分级基金如何交易?
分级基金份额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后,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通过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买卖基金份额,以交易系统撮合价成交。买入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6、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交易,需关注哪几个时间?
一是投资者可进行申购、赎回、转托管、分拆、合并申报的时间:交易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 :00-15 :00 。
二是投资者可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时间,包括集合竞价时间,即上午9:15-9:25;连续竞价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