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引》哪天起实施?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2017 年 5 月 1 日起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3、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交易权限要具备什么备件?
《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