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正文

年末逾百亿基金分红:债基与委外定制成主力

[2016-12-14 16:49:35] 来源:网易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伴随着10月以来固定收益市场巨幅调整,以债券基金为代表的基金市场正在掀起一轮分红小高潮。  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在10月份69只中长期债基包揽行业分红“席位”后,11月以来又有债基占比过半的137只基

       伴随着10月以来固定收益市场巨幅调整,以债券基金为代表的基金市场正在掀起一轮分红小高潮。

  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在10月份69只中长期债基包揽行业分红“席位”后,11月以来又有债基占比过半的137只基金累计分红112.3亿元。一些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今年年末基金分红潮背后有诸多因素,委外机构因债市调整选择部分获利了结或者避税等特征较为突出。

  对于本次基金分红的现象,大泰金石识基研究院核心分析师王骅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道:“分红潮背后有多方面因素,比如现在的基金总规模比过往增加不少,尤其是债券基金;二是更多的基金公司采用为投资者喜闻乐见的分红,迎合投资者;三是今年很多机构投资者进入债券基金,这些基金及时分红的动机更强。”

基金,分红

  尽管今年年末的分红总额绝对值未创历史新高,低于2007年同期188.9亿元的峰值,但明显高于历史其他月份的分红规模,也高于去年同期68.78亿元、2014年同期39.25亿元的分红规模。若参照上述137只基金三季报3070.35亿元的资产总值,11月以来的分红金额占规模的比重约为3.66%;且每10份1.64元的分红比例远远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实际上,对于基金分红的频率和力度,主要取决于基金合同的事先约定以及基金公司主观的判断(或意见)。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分红的规定较为宽泛,只限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2014年7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表示,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事先约定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据Wind资讯统计,10月份参与分红的69只基金,清一色是中长期债券基金,累计分红金额10.74亿元。

  11月以来截至12月11日的这段时间里,又有73只债券基金进行了分红,较138只基金参与分红的总量占比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