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利用手中职权,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工程项目、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6年间收受款物近600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大金主“豪贿”5300余万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纪海义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赵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