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胡某到登封市唐庄乡塔水磨村胡家岭给去世的爷爷上坟烧纸时,由于风大不慎将山林引燃,造成过火面积126.8亩。被告人胡某事后带领家人补栽苗木5000棵,并保证之后持续再补栽,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修复。8月23日上午,登封市法院审判这起失火破坏环境案件时,认为胡某有悔过和积极改正错误的表现,决定对胡某给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据悉,这是登封市法院上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起破坏环境案件。
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1984年出生的胡某,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后神情沮丧。提起自己因给去世的爷爷上坟引发山林失火的事,他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