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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撞人逃逸 民警一天破案

[2018-12-14 15:32:50] 来源:南昌晚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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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伙撞人逃逸 民警一天破案  南昌晚报讯 杜水根 全媒体记者 汪晶晶 文/图 开车撞到人后便驾驶车辆离开现场,逃逸后还谎称并不知道车辆撞到了人。12月10日20时许,新建区乐化镇发生一起交通肇

  小伙撞人逃逸 民警一天破案

  南昌晚报讯 杜水根 全媒体记者 汪晶晶 文/图 开车撞到人后便驾驶车辆离开现场,逃逸后还谎称并不知道车辆撞到了人。12月10日20时许,新建区乐化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新建交警大队迅速反应,经过不到24小时缜密侦查,12月11日,将涉嫌交通事故逃逸的张某依法拘留。

  12月10日20时40分,新建交警大队乐化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乐化镇041县道2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并且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新建交警大队立即分头开展侦破工作。据办案交警介绍,在事故现场,死者斜卧在马路北侧,身上未发现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经过现场勘察,除了在死者身旁发现数块塑料碎片外,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我们便在附近展开调查,确定死者身份。”民警说道。在走访中民警了解到,死者为宜春樟树市人,今年56岁,在乐化机场附近打工,“死者许某是独自一人前往同事家中时被撞,由于当天天气寒冷,时间又偏晚,我们询问了附近居民,但是都未能找到目击者。”民警说。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进行研判、反复对比后,认定一辆车牌为赣A163A6的白色小车就是肇事车辆。经调取车辆信息后查得,该车车主为南昌县南新乡某村的张某。办案民警迅速赶到南新乡找到张某,张某表示该车确实是她的私家车,但是近期车辆一直由她的弟弟在驾驶,民警令其通知其弟到新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12月11日中午,张某甲(男,30岁,南昌县南新乡人)来到新建区交警大队,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撞到行人才会驶离现场。面对民警提供的证据,张某甲最终无法抵赖,如实供认当天撞人后逃逸的经过。当晚,张某甲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