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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遭3人性侵怀孕 检方作不批捕决定

[2016-10-12 17:52:04] 来源:中国青年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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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0月11日上午,网传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去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且报案后事情已过近半年,3名当事人仍逍遥法外。  这一网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为此,当天上午记者和休宁警方就

      10月11日上午,网传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去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且报案后事情已过近半年,3名当事人仍逍遥法外。

  这一网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为此,当天上午记者和休宁警方就此取得联系,该局回应称,今年4月26日,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案件在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理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变更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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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信息显示,休宁县溪口镇长丰村一名18岁女孩儿,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先后被该村村民汪某、朱某、汪某(实为王某)等3名男子强奸。

  今年4月份,其母亲发觉女孩腹部异常,带其到溪口镇卫生院做了检查,发现已怀孕。其称,由于受到嫌疑人的威逼恐吓和连续掌掴,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阴影,导致其说话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就隐瞒了另一男子,进而将朱某和汪某二人如何诱骗、利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来龙去脉道了出来。

  之后便前往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报案。今年5月底,其在休宁县人民医院做了人流,并从胎儿身上提取了血液送到休宁县公安局化验。今年7月,休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通知化验结果已出来,胎儿与朱某和汪某二人并无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