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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惊一场!通道业务又能喘口气儿了

[2017-05-23 16:35:19] 来源:综合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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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周五证监会关于“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所谓‘通道业务’”的表述,被部分市场人士和媒体解读为全面禁止通道业务。据媒体报道称,接近监管层人士对此表示,媒体存在误读,监管层并没有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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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证监会关于“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所谓‘通道业务’”的表述,被部分市场人士和媒体解读为全面禁止通道业务。据媒体报道称,接近监管层人士对此表示,媒体存在误读,监管层并没有全面禁止。

  多位资管业人士也证实了上述说法。实际上,监管层从去年就开始对通道业务进行限制和压缩,周末证监会发布会的表述,实际上只是对资管业务加强监管的延续。

  为什么一听到“全面禁止通道业务”会让市场如此震动呢?

  规模太大了啊。自2012年资管新政实施及此后大集合被叫停后,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就进入爆发式增长期,截至今年一季度,通道业务产品规模达到27万亿元!

  2013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和银行通道业务的通知,要求控制委托人的数量,资本充足率10%以上等。明确确定信用返还在通道业务中的重要性。

  2015年以后监管在不同场合提出资管机构应该重视主动管理,降低通道业务规模,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券商等机构的排名压力,使得通道业务继续发展。

  2016年6月证券公司风险指标管理办法对一系列指标进行了规定。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券商的资管部门和基金子公司,不得不提高通道业务的收费标准,行业规模增速迅速下滑,以前有50%,现在10%、20%的增速。

  这次证监会提出的“不得从事让渡监管责任的通道业务”,是前面多年的监管思路的延续,表明监管的鲜明态度。

  通道业务的跃进年代

  通道业务是中国证券市场分业经营、牌照管理环境之下的一种特殊业态,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都可以实现“通道”性质。

  通道业务主要投资非标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信托受益权,银行通过券商资管计划投信托,根源在于银监会对于商行投资计划规模上的限制。二、票据收益权,已经贴现的票据进行买入或者回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进入银行的贷款规模。三、委托贷款,根源是限制性的行业和融资人如房地产行业,受到相关政策影响,使得银行通过相关资管计划进行投资。四、满足银行自身对于存款需求,同业存款、存单质押,能使银行存款规模的增加,能够释放表内的存款。

  自2012年资管新政实施及此后大集合被叫停后,以非标融资的通道业务为主的定向资管快速逆袭,在券商资管的规模占比从前一年的47%直接飙升至89%。此后三年,定向计划都保持在90%上下的占比。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券商通道业务中属于纯通道业务的票据业务、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资产收益权、同业存款和其他类业务占比达到近80%。而剩余的证券投资、股权质押融资和债券逆回购三项业务中也有部分通道业务,其中资产收益权、同业存款和其他类业务增长均较快,分别为78.5%,61.1%和76.8%。

  据券商中国,截至今年一季度,整个资管行业内“一对一”产品规模约为27.03万亿元。根据基金业协会统计,今年一季度,基金子公司一对一专户存续产品管理规模达8.21万亿元,公募基金存续的一对一专户规模为4.18万亿元,而相应的券商定向资管规模约为14.69万亿元。

  其中,证券行业超过信托行业的规模,信托公司非通道业务占主流,证券行业通道规模巨大。原因有二:

  一、跨监管套利,因监管监管,受当地银建会指导,信托和商业银行受同样的限制。

  二、受资本充足率考核,信托公司有业务规模的上限,券商初期没有相关的考核要求,券商初期可以做的通道规模很大,券商的通道比信托便宜很多,券商和基金自公司管理费万一万二,信托最便宜也要万三万四,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

  通道业务的风险点在哪?

  券商中国指出,通道业务存在三大风险:

  一是净资本占用风险

  从表面看,通道业务把钱借出去,收取费用,同时还掌握着钱的监管和行权权利,好似完全能保证本金不损失,真心躺着赚钱,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通道业务核心净资本率不断下降,比如,一个基金子公司1个亿左右的净资本,而资产规模已经达到8000多亿。如此低的净资本比率,一旦子公司出问题,必然会引发基金公司风险,最后受损失的就是基金持有人。

  二是风险内部传导风险

  外部风险呈现多样化、高频化的趋势,作为通道方的券商资管收费低廉,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就面临外部风险向券商内部无限传导的可能。

  针对通道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证监会在此前曾发文规定“禁止基金子公司通过‘一对多’专户开展通道业务;明确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通道业务”。但在“一对一”的专户和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一直没有明确严格限制。

  三是风险外部传导风险

  而此次新沃基金被处罚的乾元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就是一只“一对一”的专户产品,在通过多次回购,以极高的杠杆集中持有债券,相关债券出现兑付违约后,导致回购交易无法偿付,直接将风险传导至多家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