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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扶贫”新政杀伤力有多大?股民都被吓坏了

[2016-09-14 10:14:45] 来源:财经搜索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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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12日,A股沪深两市双双跳水,上证综指回到3000点附近,报3021.98点,跌幅1.85%。  有市场人士猜测,当日A股暴跌,除了欧美股市暴跌等外围因素的影响,另一利空当属IPO可能突然扩容的预期。  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

“IPO扶贫”新政杀伤力有多大?股民都被吓坏了

  9月12日,A股沪深两市双双跳水,上证综指回到3000点附近,报3021.98点,跌幅1.85%。

  有市场人士猜测,当日A股暴跌,除了欧美股市暴跌等外围因素的影响,另一利空当属IPO可能突然扩容的预期。

  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及,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

  《意见》提到,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

  有部分市场人士将其解读为,这等于是对国内贫困县的拟上市企业定点推行“注册制”。继而引发IPO市场可能突然扩容的担忧。

  对此,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在其个人微博公开发声,直言《意见》“是错的”,并称“1亿多灾多难的中国股民”被《意见》“吓坏了”。

  《意见》到底说了什么?对资本市场的杀伤力真有那么大吗?

  所谓“IPO扶贫”新政有哪些内容

  《意见》本身并不长,全文2700余字,分三方面12条内容。

  其中,引发争议的,是《意见》第二部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中的5条,尤其是其中的“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更是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针对贫困地区的定点注册制。

  《意见》提出,

  ——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不止于此,《意见》还提出,“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对涉及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审核;对积极参与扶贫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将其相关产品备案纳入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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