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网贷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下发 平台不得吸收共众存款

[2016-08-24 15:22:21] 来源:星洲财经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和讯互联网金融8月24日消息 今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据悉,《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已制定完成。  下午,银监会就《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和讯互联网金融8月24日消息 今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据悉,《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已制定完成。

  下午,银监会就《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暂行办法》规定: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产池;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

  《暂行办法》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截至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借贷余额6213亿元;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机构总数43.1%。

    2015年12月28日,由银监会会同工信部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并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