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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乱棍打死19岁堂弟并沉尸河道

[2017-04-11 17:52:59] 来源:搜狐新闻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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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9岁的堂弟从老家赶来投奔,堂哥却因琐事争吵而将其乱棍打死并沉尸河道,还报警称堂弟“失踪”——媒体4月11日从浙江嘉兴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饶某因犯故意杀人

男子乱棍打死19岁堂弟并沉尸河道

  饶某最终承认杀害堂弟的犯罪事实。据供述,2015年12月26日晚堂弟回出租房后因琐事与饶某发生口角,次日凌晨,饶某趁堂弟熟睡,用木棒多次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并将尸体藏匿于床下。2015年12月28日晚,饶某将堂弟的尸体绑上石块,沉尸于出租房门前的河道。

  随后,饶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庭审中饶某翻供,称此前的有罪供述是气话,堂弟是“倒立时摔死的”。

  公诉人邀请本案法医为鉴定人出庭。根据法医鉴定,饶某堂弟的颅骨骨折为钝器损伤,且有广泛头皮下淤血,左颞骨粉碎性骨折,与左颞骨、左额部骨折对应处硬脑膜分别有4.0厘米、3.5厘米的破裂口,非经多次打击不可能形成。这与饶某此前多次供述的用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吻合,且符合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分析结果,“摔死说”无法成立。

  法院审理认为,在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中,关于杀人工具、手段、杀人后藏尸、沉尸、清理血迹的细节均与客观证据高度吻合,非亲历者难以知晓,其中部分细节处血迹系侦查机关根据饶某供述补充勘查所得,属“先供后证”,可信度高,且饶某多次有罪供述稳定一致,依法可作为定案依据。4月上旬,嘉兴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