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阿明被公安局取保侯审。随后,他向阿慧表示了诚恳的道歉,并对自己以前的种种过失深刻忏悔,保证绝心改过,会给阿慧一个幸福完美的家庭婚姻。阿慧原谅了他,为了孩子的成长不致于残缺父爱,她同意再给阿明一个自新的机会,俩人于2016年8月在民政局办理了复婚手续。庭审时,阿慧请求法庭对丈夫从轻处罚。
儿子小明也向法官恳求,这次父亲做错事,是酒后失德。自己现在年龄尚小,正在读书,不愿意失去父亲的呵护与关爱,请求法官对父亲从轻处罚,一家三口好早日团聚。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明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阿明与阿慧原系夫妻关系,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系初犯、偶犯。阿明当庭自愿认罪,又与阿慧重新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其子系在校学生,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