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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少年活活烧死智障男子 为何下如此狠手?

[2017-07-05 15:14:41] 来源:网易新闻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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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6年3月16日凌晨,在北流市白马镇,三少年从酒吧饮酒出来,殴打在屋檐下躲雨的智障男子,并点火将其烧死。记者获悉,这起轰动一时的故意伤害案一审刚刚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事件回顾:智障男子突然被烧死  约2

广西三少年活活烧死智障男子 为何下如此狠手?

  一审宣判:领刑14年至9年不等

  玉林市中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李某、李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苏某某是主犯,李某、李某某是从犯。

  鉴于案发后苏某某、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及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苏某某、李某、李某某作案时未满18 周岁等量刑情节和本案的具体情况,玉林市中院决定对苏某某、李某从轻处罚,对李某某减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苏某某、李某、李某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玉林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14 年、李某有期徒刑10 年、李某某有期徒刑9年。